第三方支付行业法律法规
1、该办法第二条明确了本办法所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一)网络支付;(二)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三)银行卡收单;(四)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2、法律分析:规范第三方支付行业的法律法规有:中国人民银行21日发布央行令,制定并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办法》于2010年9月1日起施行。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远程开立人民币账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3、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的,需经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审查后,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因此,第三方支付需要牌照。
4、规范支付工具相关规定,比如支付工具除了货币、信用卡等,管理办法信用卡管理办法条例等等。防止金融犯罪和保护消费者的法律法规,比如反洗钱法,除了洗钱外,金融犯罪包括欺诈、掠夺等等金融犯罪,保护消费者权益等等。
5、法律分析:合同约定第三方付款属于合法行为。公司委托第三方收款即是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除了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必须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他都可以别人代理。应要就交易对象与代付款的第三方共同出具书面说明,确认由第三方代为支付款项的事实。
非金融机构支付是否就是第三方支付
1、官方定义第三方支付为非金融行业,但从具体从事的业务上来说应该算是金融行业,可以将第三方支付定义为金融行业,或半金融行业。
2、非金融机构指除开金融机构的一切机构,金融机构指银行,信用社等存款类机构和券商,保险等非储款类机构。第三方支付一般是非金融机构,但也有可能是金融机构的一个部分。
3、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根据经济参考网资料显示,第三方支付又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主要包括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等。其中,网络支付被定义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多种形式在内的,借助网络为付款人提供支付服务的行为。
4、第三条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支付机构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
5、监管历程 自2010年起,中国人民银行启动对第三方支付的严谨监管,要求所有非银行金融机构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至2015年,央行共颁发270张支付牌照,每5年一审核,如今,247家公司在合法范围内运营。
6、第三方支付牌照(即支付业务许可证)是为了加强对从事支付业务的非金融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并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非金融行业从业资格证书。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是什么时候推出的
1、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今日在网站上正式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全文,办法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该方法已经2010年5月19日第7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经2010年5月19日第7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国人民银行21日发布央行令,制定并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办法》于2010年9月1日起施行。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远程开立人民币账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4、早在2010年6月份,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央行制定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发布),奠定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基础。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是法律吗
1、不是。《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是一种规章制度,但具有法律的效力。管理办法是一种管理规定,通常用来约束和规范市场行为、特殊活动的一种规章制度。它具有法律的效力,是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是从属于法律的规范性文件,人人必须遵守。
2、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3、法律分析:规范第三方支付行业的法律法规有:中国人民银行21日发布央行令,制定并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办法》于2010年9月1日起施行。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远程开立人民币账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4、支付机构不得办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经特别许可的除外。并且支付机构应当遵循安全、效率、诚信和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
5、现行监管办法是2010年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已经不能对支付行业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小编认为其目的还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大众。
6、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为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的网上支付业务,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0〕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从事网络支付业务的支付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