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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金融服务意见(金融证券业务)

2024-08-04

《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

本题考查客户适当性管理。适当性管理主要分为三大安排:(1)全面了解客户;(2)对产品或服务分级;(3)适当性匹配。

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第一条 为督促、引导证券行业有效落实适当性管理要求,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制定本指引。

根据《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第一条,为了指导、督促期货经营机构有效落实适当性管理要求,考前超压卷,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中证协)发布了《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协会有关负责人今日就《指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中证协负责人表示《指引》明确了证券经营机构了解投资者信息的方法及对普通投资者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的方法。

【答案】:A、B、C、D 根据《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第二条,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以及其他期货经营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机构”)向投资者公开销售或者非公开转让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或者为投资者提供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服务,适用本指引。

根据《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第五条,经营机构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充分了解《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投资者信息,可以采用但不限于以下方式:(一)查询、收集投资者资料;(二)问卷调查;(三)知识测试;(四)其他现场或非现场沟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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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发展场外交易市场能够增加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供给、提供必要的风险管理工具以及风险的分层管理体系,为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提供更多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满足投资者对金融资产管理渠道多样化的要求。

金融学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方向有货币银行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央银行、国际金融、国际结算、证珐投资、投资项目评估、投资银行业务、公司金融等。

这些都表明,只有二十余年成长历史的新中国证券业同经历过百余年资本市场锤炼并且实力雄厚的国外证券公司同场竞技,将面临巨大的现实压力。

一)金融监督管理 双方同意由两岸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就两岸银行业、证券及期货业、保险业分别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确保对互设机构实施有效监管。 双方银行业、证券及期货业、保险业等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得依行业惯例,就合作事宜作出具体安排。

什么是资管新规?它对金融行业有哪些影响呢?

1、新规明确了保险资管机构的市场地位,指出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

2、资管新规是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资产管理业务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向。随着新规的实施,我国金融市场将逐渐走向更加规范、透明和稳健的发展道路。对于金融机构和投资者而言,理解并适应这一新规,是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3、资管新规是指的是由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管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2018年是金融业的强监管年,而这份资管新规,就是迄今为止强监管下的最重量级政策,资产管理行业迎来后监管时代。

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办法

1、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的法律责任在《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中明确。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擅自开展评级业务的行为,将按照《证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二款进行处理,即可能面临相关法律制裁。

2、为了推动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的规范化进程,提升市场的效率和透明度,同时保障投资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证券法》,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根据第一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想参与证券评级业务,必须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并获得证券评级业务许可。

3、第一条 为了促进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规范发展,提高证券市场的效率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据《证券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以下简称证券评级业务),应当依照《证券法》、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

4、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详细规定了评级机构的业务规则。首先,评级机构需在获得许可后20天内,将信用等级划分、定义、评级方法和程序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并通过协会网站及自身官网发布公告,如调整需及时更新备案和公告。

5、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的监督管理在第四章中详细规定了相关要求。首先,评级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被禁止在受评级机构或发行人兼职,以确保公正性(第二十五条规定)。其次,为了防止利益冲突,评级机构的高层不得投资其他评级机构(第二十六条规定)。

6、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的管理有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关于业务许可的要求。想要申请评级业务许可的资信评级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机构必须是中国法人,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需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