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我家里遗产应该如何分配继承?
1、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
2、父亲与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一人一半,属于父亲的那一半由母亲与子女平均分配。父亲的遗产,如果没有个人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予以分配遗产。母亲先就其与父亲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平分,剩下属于父亲的夫妻财产是遗产,再由母亲和子女平均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3、父母都过世了,子女应该如何分配遗产如果有遗嘱,即按遗嘱分割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应当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来处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4、父亲去世遗产的分配如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5、在父亲去世后所留下来的财产应该由第一继承人继承,当第一继承人有多个时,父亲所留下来的财产应该由这多个第一继承人平分获得。遇到特殊情况时,具体问题具体对待,毕竟每个家庭的状况是不一样的。
爷爷的房子的继承权问题。
1、法律主观:爷爷的房子孙子没有继承权。一般情况下,孙子一般是不可以直接继承爷爷的房产的,但是如果爷爷立有遗嘱的话,孙子可以根据遗嘱直接继承。或者是当孩子爸爸先于爷爷去世的,孙子可以代替爸爸继承爷爷的房产。
2、爷爷留下的宅基地,继承人继承的是其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关于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应该分以下2种情况:宅基地上面都没有建设房屋,户口留在农村的子女可以直接继承农村宅基地,但是户口迁到城市的农村子女不可以直接继承宅基地;宅基地上面都有老房子,老房子属于父母的私有财产,子女有权继承。
3、法律主观:爷爷的房子孙子通常是没有直接继承权的。但如果爷爷生前立有遗嘱,明确约定了房子给孙子继承的,爷爷的房子孙子有继承权;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爷爷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的,孙子不能继承爷爷的遗产。
4、法律主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5、法律分析:如果爷爷有遗嘱指定房子给孙子或孙子跟爷爷有扶养协议,则孙子可以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孙子的父亲如果先于爷爷去世的,孙子才可以代位继承爷爷的遗产。
女儿去世,没有子女,女婿有继承岳父母的财产权吗
1、在女儿去世了的情况下女婿通常是没有继承权的,除非女婿在女儿去世的情况下,也对岳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女婿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老人也可以在遗嘱中指定女婿为继承人。
2、女儿去世,没有子女继承,女婿不好继承岳父母的财产。因为女婿与岳父母一点血缘关系也没有!假如岳父母立下遗嘱:死后将财产留给女婿还是成立的。但是那叫赠予。而不是让女婿继承。岳父母可否继承女儿女婿的财产,看遗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3、女婿不是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所以按照法律规定不能继承岳父母的遗产。但是法律还规定,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
4、女婿不是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根据《继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
5、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到赡养义务的,可以做为第一法定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2,如果岳母有遗嘱,应当按遗嘱分配其遗产。没有遗嘱时,由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或者协商彼此继承份额。
岳父全家都死了女婿是否又继承权其哥哥弟弟有继承权吗
1、按法律规定,如果女婿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女婿可以继承岳父的遗产,同时岳父的哥哥、弟弟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的,也可以要求继承其遗产。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因此,上门女婿在丧偶以后在对岳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则法律赋予了继承权利,可以与岳父、母的子女和父母作为第一顺序人参加继承。当然上门女婿在未丧偶的情况下,并不享有继承权,而由其配偶享有,以防止发生继承混乱。
3、因此,你对弟弟的财产是没有继承权的。你弟弟的财产,由你弟媳、你侄女,如果你弟弟先于你父母去世的,那你父母对弟弟的财产是有继承权的(你对你父母继承的财产,在你父母去世后,有继承权)。(2)如果你父母先于弟弟去世的,你弟弟本来就有继承权。
4、有权,继承就是一个人去世了,他的健在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你按这个捋一下。你妻子去世了,他的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你岳父就有一份,你岳父去世了,他继承的一份就由他的健在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你媳妇的哥哥就有继承权。
子女替父母立遗嘱让父母签署,是违法吗?
1、子女作为继承人是不能替父母代书遗嘱的,因此这份遗嘱是无效的。
2、子女为父母代书遗嘱,为什么法院会判定为无效?由于遗嘱形式上的缺陷,它被认为是无效的。写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很多人老了才会考虑立遗嘱。但此时因为年龄太大、受困于疾病或文化程度低,只能选择他人代写遗嘱。但是,民法典对遗嘱的内容和形式有严格的规定。所以稍有不慎就会导致遗嘱失效。
3、子女替父母写的“代书遗嘱”无效,因为《继承法》规定,代书遗嘱由其中一个见证人代书,也就是说代书人是见证人之一,而《继承法》对见证人作了特别的限制:《继承法》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4、只要你们父母在思维清晰的情况下立的遗嘱就是合法的,不管谁带你父母去公证都一样具有法律效应。
5、子女不可以为父母代书遗嘱,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见证人不能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而子女作为继承人是不能帮父母写遗嘱的。
已经公正,但还没来的及过户了的房产遗产,其他的人可以反悔吗?要是过...
其他人不能反改悔,也不能要求重分;遗产公证后就生效了,一切以公证约定事项为准。
您好,即使双方同意也不能撤销公证。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前可以放弃继承。在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时,其他继承人可能会要求写一份协议并进行公证,但是反悔了,放弃继承权公证是不能撤销的。
如果合同约定交付定金一方可以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收受定金一方可以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则愿意承担定金责任的一方,可以反悔不卖或不买房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产证被公证给子女了,但还没有形成过户,也就没有法定的归属权,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父母有反悔的权利,可以继续赠送。只有公证后即时支产办理过户手续,房产所有人变更后就无法赠送了。法律分析房产公证并不会变更房产所有人,只有过户才能变更。
签署自愿放弃继承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反悔,签署放弃继承权公证后不可以随意反悔,从法理的角度讲,法定继承人的弃权声明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其弃权的意思表示一经到达其他继承人就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了,只存在撤回而不存在撤销的问题,而能否撤回的前提是弃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到达其他继承人。
且法律规定,房产赠予行为只能发生在亲属或朋友之间。所以,房屋赠与行为是被法律认可的。赠与合同并没有限制,所以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是爷爷在世,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需爷爷和奶奶同意并签名按手印,若奶奶已过世,必须出具死亡证明及爷爷和奶奶的婚姻证明。